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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音乐家协会发展新会员标准细则(试行)
阅读数:0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9日
   抚顺市音乐家协会是抚顺市文联领导的全市各界音乐爱好者组成的人民团体 , 参照《中国音乐家协会章程》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细则,请全市各单位推荐新会员时参照。
 
总 则
 
    凡申请加入抚顺音乐家协会的人员 , 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 热爱祖国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服从音协的管理, 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 , 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突出的成绩 , 在本单位、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的音乐工作者、音乐爱好者及音乐行业人员。
会员标准细则
 
一、创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我市音乐类比赛获得名次者;
2 、我会举办的或有关委局主办的全市性音乐汇演、比赛中,有作品获一、二、三等奖者;
3 、各县、区音协或县区级单位举办的大型音乐类比赛中,有较大型作品获二等奖以上者;
4 、有作品在县级以上专业团体公演,或在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播出,或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准并有一定影响者;
5 、由县、区音协或县级以上单位主办的个人作品音乐会并得到好评者;
6 、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创作人员;
7 、凡在我市党、政、军、群等非音乐专业团体从事音乐创作或表演,并符合上述一至五条规定之一者。
二、理论、教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全市或县区学术会议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论文,或在本地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音乐理论工作者;
2 、在县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多篇音乐类论文、评论,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者;
三、表演艺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全市性音乐艺术表演比赛获得名次奖者;
2 、在我会举办的或有关委局举办的全市性重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3 、在各县、区音协或县级以上单位举办的较大型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者 ;
4 、由县、区音协或县级以上单位主办过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并得到好评者;
5 、在县级以上专业团体担任指挥,有2年以上指挥艺术实践或指挥过较大型作品,并有一定影响者;
6 、在县级以上专业团体工作,担任独唱、独奏、歌剧主角或2年以上首席、声部长者;
7 、具有初级演(奏)员职称者;
8 、在全市或县区内具有较高艺术水平,有较大影响,得到社会承认的有代表性的民间艺人。
四、教育与群众音乐工作
1 、在乡(镇)以上小学校从事音乐教育的专职教师,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业绩优秀者;
2 、在我市高校或中学、中专、幼教音乐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多年,教学上有较大贡献,或具有职称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3 、从事群众音乐工作多年,成绩较突出者,或具有职称者。
五、编辑、翻译
    具有音乐编审、译审职称者,或在县级以上部门从事音乐编辑(译)工作多年有较大贡献的编辑(译)工作者。
六、其他
1 、在县级以上文艺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者:县、区或市直部门音协担任秘书长以上职务者;县区音协主席、副主席;成绩突出,在全市或县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音乐活动组织者;
2 、在县级以上专业音乐部门从事资料、科研、音响、乐器制造,有较大影响专门家。
 
                       抚顺市音乐家协会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