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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旭、素”与“徐渭”的狂草美学差异
阅读数:0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8日

 穆  楠
  
   唐代张旭、怀素的草书被称为“狂草”,明代徐渭的草书也被称为“狂草”。人们往往会把他们等同看待。从纵放动荡的书境看,它们有相通之处,不同于灵和潇洒的王派小草。但二者之“狂”具有不同的美学性质。前者是在古典“和谐美”基调上的“阳刚之美”,其中是“奔放”之“狂”;而后者则属于含有丑和痛感因素的“崇高”美学范畴内,是“狂放”之“狂”。本文从美学角度对二者进行对应性的比较分析。
  旭、素的“狂草”不脱离书法的基本形式美法度;而徐渭的“狂草”则冲破了书法形式美规范,具有了许多形式丑因素。张旭援篆笔中锋于草法,笔画圆转洒脱而又刚健劲挺。连绵流动,起伏跌宕,粗细相参。字与字、行与行参差错落,顾盼照应,浑然一体。时而如暴风骤雨,时而如雨珠夹雪。怀素以更为迅疾的笔意字势把唐代大草推向极致。同张旭相比,他更突出了草书的速度感。“兴来走笔如旋风”(苏涣《怀素上人草书歌》)。“须臾扫尽数千张”(李白《草书歌行》)。素草减略了顿按实重之笔,轻落疾运,奔驰不停。细瘦的中锋用笔,环绕流畅的圆转之势,瘦劲而灵活。枯行之笔增添了风驰电掣之感。字形多姿多态。旭、素的这种飞动奇纵的“狂草”,是“狂”而不乱法度的。“其草书虽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或谓张颠不颠是也”(《宣和书谱》)。“变化多端,而未尝乱法度,张颠、怀素规矩最号野逸,而不失此法”(姜夔《续书谱》)。书势虽然纵放,但草书的笔法、字法、章法等等却并未抛却。草体结构正确,运笔提按、顿挫、转换适当。笔势奔放而不粗野,圆转而不流滑。他们是在熟练掌握草书法度规律的基础上,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书写境界。“皓首穷草隶”(李颀《赠张旭》)、秃笔成冢的功夫已积淀在无意识的率意挥运之中。徐渭狂草则肆意挥扫,硬拉猛扯,有许多破锋散笔,笔触忽轻忽重,线条突伸突缩,墨色浓淡干湿转换突兀,字的间架被打破,可识性被削弱,主笔和余笔、笔画和引带、实笔和虚笔缠绕混淆,字与字、行与行密密麻麻,壅塞错杂。激狂的情感如洪流般涌泻,冲破了古典美的形式。
  旭、素的狂草虽然迅疾奔放,情感力度强盛,但不给人痛感、压抑感、不和谐感,而是给人以振奋激昂的审美感受;徐渭之狂逸恣肆,则让你产生震痛、惊骇、郁闷、压抑、心烦意乱之感。相对于王羲之的灵和潇洒的草书,旭、素的情感力度是强盛的,其书很有纵狂之态。张旭为人豁达傥荡,人称“张颠”。他体味情感之起伏动荡,感受自然万物的千变万化。融参道家的精神气度。于“孤蓬自振,惊沙坐飞”之中悟得奇趣。其书如“神虬腾霄,夏云出岫,逸势奇壮,莫可深测”(《海岳书评》)。面对旭、素之草,观者的心境不是平静悠闲,而是振奋激昂。虽然强盛的情感居于主导地位,但由于它在总体上未超出书法形式美规范,并不让你产生冲突的痛感。徐渭狂草则反秩序,反和谐,肆狂杂乱,不给你愉悦的审美快感。“强心铁骨,与夫一种磊落不平之气,字画之中宛宛可见,意甚骇之!”(参见何乐之《徐渭》)你得到的是以震痛、惊骇为主的复杂的情感刺激。对它的鉴赏,更需要理解、体悟其独特的精神意蕴。
  旭、素之情是“豪情”;徐渭之情是“狂情”。旭、素虽然强盛的情感居于主导地位,但情感与理智、感性与理性等因素在总体上是统一的。他们虽然豁达傥荡,豪气十足,但并未真正进入肆狂的精神境界。而徐渭则在其作品中突出了情与理、个性与社会的尖锐对立。其狂放情感之剧烈难以同理性、同社会相融合。旭、素作书与酒有不解之缘。但他们主要是借酒兴唤起激情、豪情,进入一种兴奋、散放的创作境界。徐渭则命运坎坷,几多磨难。悲愤之中精神几近疯狂,愤世嫉俗的郁积情怀激荡不已,肆意喷发于诗文、词曲、书画之中。“其胸中又有勃然不可磨灭之气,英雄失路托足无门之悲。故其为诗,如嗔如笑,如水鸣峡,如种出土,如寡妇之夜哭、羁人之寒起”(袁宏道《徐文长》)。其诗如此,其狂草更是把冲突震荡的心境化为视觉形象,使之得以尽情宣泄。他说过:“吾书第一,诗次之,文次之,画又次之。”正是因为狂放的书写,最能淋漓尽致地抒散郁结和愤激之情。
  旭、素之书意是“奔放”,充分体现了唐代书法“阳刚”之美的审美理想;徐渭之书意是“狂放”,是明代具有浪漫主义精神和“崇高”美学性质的“狂放”书风的典型。在中国古代书法发展史上,中和、阳刚、阴柔、狂放之境是不同情感力度的审美意味表现。“中和”、“阳刚”、“阴柔”是以和谐美为基调的,它们突出主体与客体、个人与社会、情感与理性及个形式美因素的和谐统一,给人以愉悦的审美快感。“中和”的审美意蕴刚柔兼备,情感力度适中,具有含蓄蕴藉、典雅平和等特性。“阴柔”的审美意蕴、情感力度轻柔,具有小巧、平静、舒缓、圆畅等特性。“阳刚”的审美意蕴、情感力度强盛,具有宏大、奔放、挺利、雄浑等特性。“阳刚”的情感力度虽然强盛,但并未超出和谐美的范畴。它符合基本的形式美规范,不给人造成痛感。“奔放”的审美境以动态、放势取性,但它是动放有度的。而“狂放”则是一种冲出了和谐美、具有丑和痛感特性的“崇高”美学性质的审美形态。“狂放”的情感力度异常强烈,突出了情感与理性、主体与客体、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冲突,具有动荡、粗拙、杂乱、丑怪等特性。它给人以痛感为基础、由痛感过度到激奋、震撼等的复杂的情感体验。这些审美意味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晋人书法是中和之美的典范,骨肉相称,骨势与韵味结合。晋书之“韵”主要体现为一种含蓄、自然的中和之美。它不锋芒毕露、剑拔弩张,又不软弱松散、纤媚无力。王羲之是晋书的代表,志气和平、不激不励的审美心境、情感力度潇洒又沉着、灵和又爽利的审美意境在王羲之那里得以完美的体现。唐代是阳刚之美的盛世。唐人大力倡导“骨力”、“丈夫之气”、“飞动”之美。唐之“骨”已非晋人潇洒清俊之骨,它更有劲健之骨力,雄强之骨势。颜真卿、李邕、张旭、怀素等书家在楷、行、草诸体中充分显现了唐代阳刚之气。颜书融篆隶于楷行,点画遒壮,结体宽博而圆紧,布局茂密充实,书势博大开阔,雄浑壮伟。李邕行书一变晋人的流畅潇洒,汲取北碑意趣,笔画强健奇崛,字势欹侧险绝,如“象”似“熊”,沉厚雄健。张旭、怀素更表现了动态的阳刚之境,更以奔放飞动的大草展示了大唐的雄豪气度。宋代以来重主观抒情、张扬个性的审美思潮在明代发展到了极致。明人狂草唯情是尊,不拘法度,打破了中和美的原则,抛弃了形式美的规范,不避丑怪,甚至力求丑怪。其笔墨随情感激流肆意挥洒,表现了一种惊骇人心的粗服乱头的狂放之境。“明人草书,无不纵笔取势”(《霎岳楼笔记》)。
  在“纵笔取势”中,打破了“藏头护尾”、“骨丰肉润”等审美要求,更多地用方露粗硬之笔,棱角毕露,剑拔弩张,“败笔”遍布,结构支离破碎,布局拥挤散乱。陈献章束茅代笔,散破粗拙。祝枝山“纵横散乱”、“时时失笔”(莫云卿语)。张弻“怪伟跌宕,震撼一世”(《明史·文苑传》)。人们评价明代狂草曰:“古书无余,浊俗满纸。”“正如瞽目丐人,烂手折足;绳穿老幼,恶状丑态,齐唱俚曲,游行村市也”(项穆《书法雅言》)。以古典和谐美的标准看,他们不雅,粗俗,丑怪。从更广阔的审美视角看,这是一种含有丑的因素、强调情理对立冲突的“崇高”审美形式,是激情内容冲破、压倒美的形式的浪漫主义艺术倾向。徐渭正是这种倾向、思潮的典型代表。
  旭、素的狂草是神奇的“神品”,而徐渭的狂草则是狂逸的“逸品”。“神品”突出变化创新。而其千变万化、创新出奇是自然天成的。“气韵生动,出于天成,人莫能窥其巧者,谓之神品”(陶宗仪《辍耕录》)。它往往产生于“兴会”、“神会”的率意挥写之时。此时心手两忘,不期然而然,又不知其所以然,达到神不可测的境界。但是它又是妙合法度的,是以深厚扎实功夫、技法为根基的。“人莫能窥其巧”,但其中又必有其“巧”。“此时之忘规矩,乃由规矩之极精极熟,而实仍在规矩之中”(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从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一文中,可见张旭对书法形式美法度、规律的孜孜以求。张旭在酒兴之中信笔挥运,写出灵动奇变的新型大草,“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新唐书·李白传》)。这是“无意”书写与“有意”功夫的和谐统一。以规矩法度为参照点来比较“神”、“妙”、“能”、“逸”四品,可以看出:“神”是“忘规矩”——从心所欲不逾矩,自然灵变;“妙”是“用规矩”——功深技熟,符合法度;“逸”则是“超规矩”——纵任无方,不拘常法,不入时趋。“逸”者有二:一为淡逸、清逸;一为狂逸、野逸。前者清空简静,平淡冲和,一片超尘出世之境。后者纵横恣肆,犷野粗放,一股狂者猛士之气。徐渭是后者的典型。“逸品”纵任无方不拘常法。徐渭无视法度、传统,具有强烈的叛逆精神,处处强调鲜明的个性,唯我独宗,唯情是尚。他说:“师心纵横,不傍门户。”“从来不见梅花谱,信手拈来自有神。”即使临摹,也主张有“我面目”、“已笔意”。“逸品”强调“不入时趋”(恽格《南田画跋》),反对“时俗”。在“逸”的眼界中,突出古典形式美的秀雅、精巧之作是“入时趋”的,而在世人眼中看不惯的、不以感性愉悦为主的肆野、粗拙、不修边幅的因素,则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徐渭恰恰是以这些不雅的成份营造出纵狂恣肆的气氛。
   理解了徐、素狂草与徐渭狂草的不同审美性质,对书法学习、借鉴和欣赏具有极大的启发、指导意义。旭、素“阳刚”“奔放”之草有比较规范的形式美法度、规律,徐渭“崇高”“狂放”之草则更是个性的率意发挥。对旭、素的借鉴可从审美意味与表现形式两方面入手,而对徐渭的借鉴则主要应在审美精神、艺术境界去体悟、融汇,不能片面地模仿其破碎散乱、拥塞错杂的笔墨结构。对徐渭、明人狂草的鉴赏不能以一般的形式美为尺度,而更要注重这种独特审美形态所体现的时代意义、个性特点,领略、把握其内在的精神价值,评价它在审美理想发展演变中的历史地位。“逸品”是值得推重的。但够得上“逸品”的狂放,是出自真情、自然率意的。刻意仿效,强作狂态,只会充斥着做作之气。“逸品”尤重“不入时趋”。当人们一窝蜂似地都去追求狂怪肆野,以此为时髦,便又成了一种时俗超不出则非“逸”。